转发《关于加强劳动保护、安全生产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发放高温津贴的通知》
各用人单位:
近期,杭州市及我区范围内持续高温天气,加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,责任重大。根据《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(浙安监管安健﹝2017﹞62号)》、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、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(浙人社发〔2014〕94号)》等文件精神,请各用人单位加强高温天气期间的劳动保护、安全生产及高温津贴的及时发放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一: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
附件二: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
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