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发区开展2017年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,深入推进“萧山无欠薪”专项治理行动,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,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《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“萧山无欠薪”行动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萧政办发〔2017〕143号)精神及省、市相关文件要求,现就开发区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,制定本实施方案:
一、专项检查内容和工作目标
1、检查时间:
2、检查对象:开发区各类企业,检查重点是加工制造、电子商务产业园、楼宇等企业,特别是生产经营困难、租赁场地经营以及投诉举报案件较多的企业。
3、检查内容: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工资情况、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;企业经营者拖欠员工工资逃匿的情况。
4、检查目标:实现2018年春节前已发生的拖欠工资案件基本结案,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,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,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。
二、专项检查阶段安排
1、宣传和自查阶段(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5日)。
采用网站、QQ群,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,着力宣传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、《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知识,增强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,提高广大员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、理性维权的意识,营造“无欠薪”氛围。企业要对2017年工资支付情况(特别是2017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遵守情况)认真开展自查,主动进行整改。
2、检查阶段(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5日)。
将组织科技城管理局、农场、直属公司、信息港等相关单位(以下简称相关单位),集中力量对各重点行业、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3、抓整改落实阶段(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春节前)。
对本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梳理存在问题,提出整改方案及政策建议。检查中发现的欠薪企业要定期报告工资发放情况,并落实专人督查,实行动态监管,确保工资春节前发放到位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拖欠员工工资问题,明确分管领导,落实专人负责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。
(二)落实监管责任。对排查中发现的欠薪风险企业,各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跟踪,时刻关注资金落实情况,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和经营者欠薪逃匿现象。
(三)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。各相关单位要实时掌握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,及时发现和报告预警信息,做好防范和预警工作。对发现新的欠薪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报告,做到“发现得早、控制得住、处理得好”,并在春节前每天实行“零报告”制度。
报 告 联 系 人:李斌
联系电话(传真):82838103
QQ:1572075778
附件:2017年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记录表
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