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7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
区内各企业:
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17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的通知》(萧创和谐企办[2017]2号)精神,为认真做好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认证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范围
1、2014年通过认证,已满三年有效期需复评的企业(名单附后)。
2、拟参加评选2017年度区百强企业
3、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。
二、方法步骤
1、企业申报。申报企业对照《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评分标准》进行自查自评,并填报《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申请表》和《评分标准》(复评企业只填报《评分标准》)。
2、镇街审核。各镇街、部门、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实地察看,在企业上报《评分标准》上作考评打分。根据检查情况,对相关企业作出初审意见,特别是对存在一票否决情况、生产经营不正常等问题的企业予以排除。
3、进行复核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情况进行复核,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抽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加强工作领导。各企业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。要落实专人,明确职责,协调各方,共同做好认证工作。
2、精心组织实施。各企业要统筹安排,制定工作方案,认真组织实施。
3、强化监督检查。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,健全制度,强化管理。
各企业在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,特别是拟参加评选2017年度区百强企业的,要积极参与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。
各单位务于11月20日前将《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申请表》和《评分标准》一式一份(复评企业只填报《评分标准》)报开发区总工会(管委会607室),联系电话:82835938。
附:1、2014年度通过认证需复评的企业
2、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申请表
3、杭州市萧山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认证评分标准
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11月8日